|
内设机构及职责
佳木斯市气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(人事教育科),业务科技科(市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),计划财务科,气象服务管理科等4个职能科(室)。
办公室(人事教育科):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;负责政务信息、目标管理、文秘机要、保密、宣传、档案、信访外事、办公自动化工作;草拟综合性文件、报告、总结、计划、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、检查、催办及文件打印等。(人事教育科)负责市气象局党组管理的干部的考核、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;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结构编制、劳动工资、社会保障、录用调配、奖惩、监察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;拟定本行政区域人才培养的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职工继续教育工作。与此同时,配合地方党政部门抓好系统精神文明建设、党建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。
业务科技科(市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):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基本气象业务工作并负责监督、检查和指导;负责气象监测、信息网络工作以及气象预报、警报等其他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;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跨行政区、跨部门的灾害性天气联防工作,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;负责气象业务现代建设的组织管理;负责本行政区基本气象业务及科研发展规划、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;管理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;负责气象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、组织管理和科技成果及新技术、新业务的推广工作;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;负责行业管理。
计划财务科:负责计划财务、审计、统计和基建管理。负责市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所有资金的结算管理。
政策法规科:负责行政执法及案件处理工作;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公益气象服务、专业气象服务和决策气象服务工作并负责监督、检查和指导;负责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的宏观协调与政策指导;负责管理全市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;负责市区建筑物防雷设计图纸的审批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