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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远县气象局始建于1968年,属国家一般气象站,实行以气象部门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。2003年1月1日迁到抚远镇沿江公园西侧,占地面积2710平方米,新建办公楼300平方米,单位面貌焕然一新。
抚远县气象局内设机构6个:测报股、农气股、预报股,防雷办,防雷检测站,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。编制数11人,目前在岗人数9人(其中2名企业编);学历结构本科生1人,大专生5人,中专生1人;具有中级职称者2人,助理工程师5人。
主要职责是:开展本区域内的气象资料探测工作;制作和发布本县内各类天气预报;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;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;组织管理本县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;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,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;人影办负责组织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,防雷办负责依法开展对新(改、扩)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图纸审核、施工监督及防雷装置检测等。还担负着为地方政府及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,对乌苏镇哨所、三江自然保护区气象观测提供业务指导等职能
改革开放以来,抚远的气象事业持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,在省、市气象主管部门和县委、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,现代化设备逐渐增强,人员素质不断提高,气象业务日益发展,管理职能日趋完善,服务领域日渐扩展。从1997
年起,先后建成了电视天气预报制作系统和PCVAST单收站(气象卫星信息资料接收处理系统),开通了"121"天气预报自动答询平台。气象卫星、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高新技术的应用,大大提高了气象预报预测和服务能力,使我县的气象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。防雷常规检测,图纸审批、工程安装、验收等的顺利开展为我县预防和减轻雷电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起步晚,但逐年发展,全县现有作业高炮5门,火箭一部,防护面积达到200万亩,形成了全县联网作业的格局,人工增雨防雹工作为农业的抗灾做出了较大贡献。我局一直把决策服务做为首要工作来抓,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,充分发挥气象部门的社会服务职能。坚持强化现行业务服务与开拓新业务服务领域并重的原则,始终在拓宽服务领域上下功夫,近几年,无论是在服务整体效益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上、服务工作管理上都得到长足的发展。县气象局做为气象科普基地向广大中、小学生普及气象科技知识,每年都有数百学生来参观,我局派人到中小学担任气象科技辅导员。利用"世界气象日"及县科委组织的科技宣传周活动的机会,走上街头,设立气象科技宣传展台,向全县人民提供气象咨询服务等。专业有偿服务已由单一的对农业农村服务逐渐向公路建设、城市建设、粮食仓储、热力、电讯、建筑业、石油、环保、保险业延伸。根据社会需求我局组织科技人员开发各专业预报,开辟了社会大市场,经济效益也有一定的增长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我局主要为农业服务,以农业气象试验站为主体,开展气候变化的对策研究、农作物气象指标鉴定和引种试验等。由于服务领域不断在拓宽,气象在社会进步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。目前基本形成了观测、预报、传递天气信息、人工增雨、消雹作业、防雷检测审验执法和气球拱门等服务门类齐全的现代化气象业务、服务体系。在为抚远城镇和农村开展气象服务,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,合理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几年来,抚远县气象局在历届班子的共同努力下,在省、市气象局和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创业,真抓实干,开拓创新,锐意进取,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,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,自一九九六年晋升为县级文明单位标兵以来,由于创建突出,二000年被晋升为市级文明标兵,连续两年获得省、市气象系统"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"称号,一九九九年科学事业档案管理获得国家二级,全国气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,省、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,全市安全文明单位,一九九七年--一九九九年全市气象工作先进单位。"抗洪抢险先进单位"等称号,2000-2001年被省、市气象局授予双文明建设先进集体,2000年被县委授予政治思想先进单位。2003-2004年被省、市气象局授予双文明先进单位,2000年被县委授予先进党支部,2001-2004年被县农委授予先进党支部,获得各种奖励32项,职工各人累计获得各种奖励50余人次,精神文明目标连续10年被佳木斯市气象局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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