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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候概况
佳木斯位于黑龙江省东部松花江、黑龙江、乌苏里江汇流的三角地带,境内是世界三大黑土平原之一的三江平原主体。全市南起45°56′N,北至48°28′N,纵跨纬度2°32′;西自129°29′E,东达135°05′E,横越经度5°36′。
  佳木斯属沼泽冲击低平原,地貌类型多样,从西南向东北倾斜,除西部汤原县、桦南县和佳木斯市郊区有低山、丘陵漫岗区域外,其余基本为平原和低平原。全市地势最高点在桦南县七星砬子峰顶,海拔高度达852米,最低的抚远县中东部低平原,海拔高度为40米。境内土地总面积为32653平方公里。松花江流经五个市县后在同江市与北部的黑龙江汇合,最后在抚远县与乌苏里江并流进入俄罗斯,境内水资源极为丰富。抚远县的乌苏镇是我国最早见到太阳升起的地方,被誉为祖国的"东极"。
  佳木斯处在中温带湿润气候区(ⅡA2,既三江-长白区),属大陆性季风气候。春季气温回升,风大易旱;夏季温热多雨,气候湿润;秋季气候凉爽,降温急骤;冬季漫长寒冷,气候干燥。
  佳木斯历史上出现过的主要气候灾害有七种:
  (1)低温冷害 包括延迟型冷害和障碍型冷害两种。 延迟型冷害指农作物生长季(5-9月)气温低、积温少、热量不足而导致作物生育期拖后,在霜冻前成熟不了造成的灾害。障碍型冷害指水稻在幼穗分化至抽穗期(7月中旬至8月上旬)日平均气温低于18度的天数达到3天或以上而造成水稻大幅度减产的灾害。 低温冷害曾经是对佳木斯农业发展影响最大的自然灾害。80年代以后,随着气候变暖,这种灾害逐渐减少,90年代以来,基本不再出现。
  (2)霜冻 在霜冻灾害中,秋季霜冻成灾的几率占90%。各地平均霜冻危害年出现的频率为18%,均出现在80年代初以前,气候变暖后秋霜日期明显拖后至9月下旬末和10月上旬间,不再造成严重危害。
  (3)暴雨 除抚远县平均每年都要出现一次暴雨天气外,其他各地平均2-4年出现一次。暴雨是造成夏季内涝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  (4)冰雹 主要出现在6月和9月份,6月份出现的频次最多,对农作物的危害也最严重。各地每年出现冰雹天气的平均频次为3-4次。
  (5)大风 大风(≥17m/s)是各地出现次数较多的自然灾害,平均每年出现23次。春季大风占的比重最大,"风三风三,一刮三天",春季大风经常持续2-3天,往往出现"风扒地"现象,造成表土流失、春旱加剧的后果。桦南是受大风危害最重的县份,平均每年出现48次大风。
  (6)干旱 各地春旱加春夏秋连旱的频率为18%。春涝和夏涝或夏秋涝的频率为16%。由于佳木斯地势较低、水资源丰富,农业生产怕涝不怕旱,春涝造成的危害更大。